為遵循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,加強公司環境保護管理,貫徹執行公司“實施綜合治污,推進清潔生產,打造綠色郾城,構建和諧企業”的環境保護方針,達到“環保設備正常運轉率達到98%,固廢處理及利用率、廠區噪音與污染物達標,余熱、廢水循環利用,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每年降低4%,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0”的環境管理目標,公司特制定以下環保管理制度。
1.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,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危險廢物,必須送至危險廢物暫存間。并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入、出庫管理臺賬。
2. 危險廢物暫存間不得放置其它物品,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示。
3. 保持危廢暫存間的清潔,危險廢物堆放必須整潔有序。
4. 不容許在未指定的場所亂堆亂放危險廢物。
1. 廢氣處理設施應與生產主體設施同步穩定運行,并達到運行控制指標,不得擅自閑置或停運廢氣處理設施。
2. 建立排放口檔案,登記廢氣排放的基本情況,包括:排放口高度、內徑、正常作業條件下排放廢氣的溫度、排放量、主要污染物名稱、濃度等。
3. 完善對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,維護及檢修記錄。
安全生產是關系到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,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。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的方針,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,加強安全生產管理,確保公司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,保證公司財產不受損失,特制訂安全生產制度。
增強本廠員工及外來人員的安全意識,提高安全素質,杜絕或減少事故的發生
確保公司職員工的人身安全,并對員工的財產和健康進行保證
建立一個有效的事故、處理機制,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事故損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