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目的
制定污水處理管理規范,建立良好的污水處理管理規程。
2. 職責
各生產車間、QC實驗室、研發部:嚴格依照該規程對污水進行排放。
EHS部: 監督生產車間、研發部按照此管理規程進行污水排放。
3. 適用范圍
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污水的管理。
4. 參考文獻
[1]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
[2]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
5. 內容
5.1 污水的來源:本公司的污水來源包括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、生產過程容器具、管道及廠房設施洗滌水、研發部產生的廢水、QC實驗室產生的廢水、公用工程系統產生的廢水、生活污水。
5.2 處理
5.2.1 污水處理
車間產生的污水:高濃度廢水在車間收集后,在排放前,車間人員需通知化驗員取樣,化驗指標在污水處理負荷范圍內,污水站化驗員通知車間人員排水。嚴禁未經化驗排水,一經發現,對當事人罰款200元。車間人員應告知污水站排水名稱、體積,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質,是否有異常,化驗室記錄后,雙方在污水交接記錄上簽字。
低濃度廢水為車間生活、清潔用水,嚴禁直接用水管沖洗地面上灑落的物料,嚴禁將清洗噸桶的廢水倒入污水井,一經發現,對當事人罰款200元。車間如有跑冒滴漏應及時處理、收集,如未防范到位,導致廢液排入到污水井內,要第一時間報告給EHS部、污水站。事故責任按EHS獎懲制度執行。
研發部產生的污水:廢液經收集后,定期交接至污水處理站。
QC實驗室污水:廢液經收集后,定期交接至污水處理站。劇毒品處理應執行公司制訂的《實驗室劇毒品管理規程》。
生活及其它污水:均排入污水井,經處理后排放。
5.3 按公司檢修計劃進行污泥池清污。
5.4 按排污許可證要求進行自動監測、手工監測。
5.5 培訓
5.5.1 培訓部門:EHS部。
5.5.2 需培訓的崗位:EHS部、生產部、研發部、質量部、工程部相關人員。